罄竹难书

拼音
qìng zhú nán shū
反义词
释义
罄:尽;竹:指可供制成竹简的竹子;书:写。用尽竹子也难以写完。后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。多形容罪恶累累。
出处
《旧唐书・李密传》:“磬南山之竹,书罪未穷;决东海之波,流恶难尽。”
用法
用作贬义。一般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。
解析
“罄竹难书”与“擢发难数”有别:“罄竹难书”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尽;“擢发难数”形容罪行多得数不清。
示例
沦陷区的同胞在抗战中所表现的奇迹,真是所谓罄竹难书。邹韬奋《抗战以来》
典故
“罄竹难书”的“罄”,是“用尽”的意思,“竹”指的则是从前用来刻写文字的“竹简”。古代在还没发明纸之前,人们都是把竹子剖成一片片的,然后在上面书写文字。所以“罄竹难书”整个成语的语义便是: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简拿来书写,也难以写尽。此语较早见于战国时的文献《吕氏春秋・季夏纪・明理》,文中有一段描述了乱世的各种异象,譬如天上的云呈现出怪异的形状、太阳有日蚀的现象、同时有两个或四个月亮一起出现、马的头上长出犄角、有人养出长有五只脚的雄鸡或母猪生下小狗等等,这些奇怪的现象“皆乱国之所生也,不能胜数,尽荆、越之竹,犹不能书”。意思是说这些奇怪的现象,都是由于政治败坏所带来的乱亡征兆,而且这种国家即将败亡的征兆,多到用尽荆、越两地的竹子来写都写不完。后来“罄竹难书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本来是用来形容乱象之多,后来则转变而专用于形容罪状极多。如《汉书・卷六六・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・公孙贺》便有“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”之说,《旧唐书・卷五三・李密列传》亦有“罄南山之竹,书罪未穷”的用法。案:前者是汉臣朱世安被诬谄下狱时,上书揭发丞相公孙贺父子作恶多端所用之语;后者则是隋人李密欲讨伐隋炀帝,檄文中用以形容炀帝罪大恶极之语。这两段文字都是描述罪状之多,难以记录。不过与《吕氏春秋》同期的文献《孙膑兵法》,在〈奇正〉篇中有“形胜,以楚越之竹书之而不足”这样一段话,指两军相争时,要让我军处于必胜条件下的方法有许多种,即使用尽楚、越两地的竹子都写不完。则“难书”一语,并非指乱象,也非指罪状。可知最初“罄竹难书”一语并无负面义,只是后来一般引用此语时,多只用以形容罪状之多。
故事
隋朝末年,隋炀帝杨广残暴统治,荒淫无道,大兴土木,造成民不聊生,迫使农民揭竿而起,越国公杨玄的手下李密参加瓦岗起义军,取得了领导权,他在讨伐杨广的檄文中称:“即使用尽南山所有竹子制成的竹简也写不完杨广的罪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