掩人耳目

拼音
yǎn rén ěr mù
释义
掩:遮盖。堵住人家耳朵;遮着人家的眼睛。比喻用假象迷惑;欺骗人。
出处
《新刊大宋宣和遗事》:“事迹显然,虽欲掩人之耳目,不可得也。”
用法
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示例
必须假手他人,死于道路,方可掩人耳目。(明・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十二回)
典故
“掩人耳目”的典源本于《大宋宣和遗事・亨集》。《大宋宣和遗事》主要叙述宋徽宗、钦宗、高宗三朝的故事,其〈亨集〉里有一段记载:宋徽宗眼见国势渐衰,又有臣子上奏国家将有刀兵之危,因而十分忧愁。陪侍在旁的平章高俅、御史杨戬,见徽宗闷闷不乐,就建议徽宗要及时行乐。于是他们带徽宗微服出游,到了金环巷,与名妓李师师喝酒作乐。这件事传到谏臣曹辅耳中,随即进表直谏徽宗不该被奸臣蛊惑,贵为天子竟到市井民间游玩,宠幸娼妓,睡在娼馆里。这种行事举动,想要遮蔽他人的耳目,实在不可能。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了,史官也记在史书上,到时可是贻笑万代,不可以不谨慎啊!后来“掩人耳目”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用假象欺骗、蒙蔽他人。如《镜花缘》第七三回:“就如人家做文,往往窃取陈编,攘为己有,惟恐别人看出,不免又添些自己意思,杂七杂八,强为贯串,以为掩人耳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