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戴天

拼音
bù gòng dài tiān
释义
共:共同;戴:顶着。不跟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生活。形容仇恨极深;誓不两立。
出处
西汉・戴圣《礼记・曲礼上》:“父之仇,弗与共戴天。”
用法
动宾式;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有深仇大恨。
解析
①“不共戴天”和“势不两立”;都有“仇恨深而不能并存”的意思。但“势不两立”还含有矛盾尖锐的意思。②见“你死我活”。
示例
这亘古未有的壮举,像一柄锋利的匕首,直刺不共戴天的死敌。”(齐怀《刑场上的婚礼》)
典故
“不共戴天”这句成语原本的意思就是“不和仇人顶著同样的天”,“天”只有一个,所以也就是不和仇人共存于世间的意思。什么样的仇人非得拚个你死我活呢?《礼记・曲礼》有一段话说:“杀害父亲的仇人,我不应和他共处于世间;在路上遇到杀害兄弟的仇人,不必等回家拿兵器,就应该直接上前报复;如果是杀害朋友的仇人,我不应该和他同国。”传统的儒家是很讲究礼的。在礼的观念中,对父母要尽孝,对兄弟要友爱,对朋友要存义,这是为人的基本。所以一个人是非观念要分明,要“以直报怨”。父母既是我们在世上最亲的人,遇到杀父仇人,岂有轻饶的道理?想尽办法也要报仇,否则为人子女就是不孝,也就是不合礼了。这正是为何《曲礼》说:“父之雠,弗与共戴天”的理由了。这种观念在《礼记・檀弓上》也提到:有父母之仇要报的人,是要“寝苫枕干”的。苫,音shān,草的意思。干是盾,也就是兵器的意思。也就是为报父母之仇,为人子女要处心积虑,睡不能安寝,随时准备兵器,等待机会。所以“不共戴天”原本是古代儒家藉报父仇一事的观念,来宣扬对父母之孝的重要,后来演变成一句成语,比喻对人仇恨极深。
故事
公元1138年,金国派使者要挟南宋皇帝递降书顺表,宋高宗、秦桧贪生怕死,准备降金。大臣胡铨写《戊午上高宗封事》表示反对:“誓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,希望斩下他的人头悬挂城门示众,然后诛杀金国使者。否则自己将蹈东海而死。”